最高人民法院今天對騰訊訴奇虎360不正當競爭案作出終審判決,駁回奇虎公司、奇智公司的全部上訴請求,維持一審法院判決。
最高人民法院指出,經營者在市場交易中,應當遵循自愿、平等、公平、誠實信用的原則,遵守公認的商業(yè)道德。違反反不正當競爭法的規(guī)定,損害其他經營者的合法權益,擾亂社會經濟秩序的行為屬于不正當競爭。本案中,奇虎公司、奇智公司為達到其商業(yè)目的,誘導并提供工具積極幫助用戶改變QQ軟件的運行方式,其根本目的在于依附QQ軟件用戶群,并通過對QQ軟件及其服務進行貶損的手段來推銷、推廣360安全衛(wèi)士,從而增加自己的市場交易機會并獲取市場競爭優(yōu)勢,此行為本質上屬于不正當?shù)乩盟?a href=http://www.fenghenever.com/ target=_blank class=infotextkey>市場成果,為自己謀取商業(yè)機會從而獲取競爭優(yōu)勢的行為,構成不正當競爭并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。
此前,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對此案曾作出一審判決,奇虎公司構成不正當競爭,判令其賠償騰訊公司500萬元。此后奇虎公司又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訴。 |